平方米,未享受过生猪调出大县改扩建励资金,计划进行猪舍扩建、发酵床养猪、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养猪场(其中 年出栏生猪2000头以上或能繁母猪存栏1000头以上,计划进行动物疫病净化“两场”创建的种猪场,均可申报励资金。 年生猪出栏3000头或生猪存栏1500头以上或能繁母猪存栏200头以上,并能按省试点要求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养猪场(不含已补助过的5000头以上猪场),均可申报励资金。 年产地检疫生猪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,按要求建立全覆盖远程,连接市畜牧局信息化平台并运转正常的,均可申报励资金。 凡申报励资金的养殖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一是必须有“三证”:工商营业执照、动物防疫合格证、畜禽养殖代码证;二是一年来无重大动物疫情;三是一年来无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;四是诚法,无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;五是位于我市禁养区内的养殖场不得申报励资金;六是一年来未查出过出售病死猪案件。 符合申报条件的生猪规模养殖场,由法人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汝州市2017年生猪调出大县励资金申请表》,提供法人身份证、工商营业执照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畜禽养殖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。 (一)申报新建猪场、改扩建猪场、省级生态示范场和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的到市畜牧局畜牧科317室办理相关手续。 做梦梦见洗头 |